巴渝傳媒網訊 (記者 黃維嬌)日前,涪陵區人民法院召開以“進一步加強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為主題的新聞發布會,介紹2020年6月最新頒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若干問題的規定》,通報了2019年以來涪陵區法院關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落實情況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涪陵區法院始終高度重視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嚴格落實各項措施,積極推動發揮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制度的功能作用,尤其是2020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若干問題的規定》發布以來,對標對表,及時完善措施,加強宣傳溝通,切實落實新的制度規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9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案件81件,開庭審理145件,占比55.9%;2020年1月至8月31日,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47件,開庭審理86件,占比54.7%,其中7至8月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案件12件。 據悉,針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涪陵區法院加強庭前法官甄別工作,加強對未出庭理由的審查,充分發揮出庭負責人的作用,加強與司法行政機關的溝通聯系,綜合使用各種處理措施,確保制度落實。 涪陵區法院行政(綜合)審判庭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涪陵區法院將加大宣傳溝通力度,全面落實司法解釋規定的各項要求,促進矛盾化解工作;建立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臺賬,靈活運用處理措施。 (版權作品 未經授權 嚴禁轉載、摘編) |